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应该记什么?
先说结论:医疗器械销售记录的目标不是只记“卖了多少”,而是证明产品销售给了谁、何时销售、对应哪个注册备案产品和哪个批号或序列号,并能与购货者资质、出库复核、随货同行和运输记录相互印证。
哪些企业必须建立销售记录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实施销售记录制度。现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同时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企业首先要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式判断适用的记录范围,不能把批发业务按普通零售小票管理。
销售记录的基本字段
销售记录至少应包括:
- 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 数量、单价和金额;
- 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销售日期;
-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还应记录购货者名称、收货地址、联系方式、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等信息。
零售销售凭据还要写什么
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凭据。凭据除产品和批号等信息外,还应包含零售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电话和销售日期,便于消费者出现质量问题时查询来源。第三类零售的销售记录不能只留下付款金额和消费者昵称。
销售前先审核购货者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首次向某购货者销售前,应取得相关资料,对证明文件和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并建立购货者档案。销售系统应控制产品是否落在购货者可以采购或合理使用的范围内;向其他有合理使用需求的单位销售时,还应按规定取得使用需求说明。
销售记录、出库复核和随货同行单有什么区别
- 销售记录:证明销售业务和产品流向,包含价格金额及购货者等信息。
- 出库复核记录:证明出库前核对了实物质量状态、批号效期、数量和购货者。
- 随货同行单:随批发货物交付,向收货方传递供货、产品、批号、数量和运输贮存条件。
三种记录用途不同,但共同字段应保持一致。销售记录不能代替出库质量复核,发票也不能代替完整的产品追溯记录。
记录需要保存多久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满后 2 年;没有有效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5 年;植入类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应永久保存。电子记录也应定期备份,并保证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受控。
常见问题
- 销售记录只有商品简称,不能对应注册证上的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
- 记录了订单号,但没有批号、序列号或者效期,发生召回时无法定位。
- 购货者许可证或备案已经过期,系统仍允许继续销售。
- 销售、出库、运输数量不一致,没有退货、拆单或差异处理依据。
- 直调业务混在普通销售记录中,无法识别供货者直接发往购货者的路径。
同一追溯链的前后环节见医疗器械采购记录应该怎么建、收货和验收分别检查什么、医疗器械运输记录包括哪些信息。经营许可和备案总体要求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与二类经营备案服务。
法规依据
-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七十八条至第九十三条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网络销售、直调、医疗机构选配以及属地监管另有细化要求的,企业还应在通用销售记录之外增加相应字段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