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收到召回通知怎么办?
先说结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收到注册人、备案人、供货者或监管部门的召回信息后,应立即核对产品范围,停止销售和出库,隔离受影响库存,追溯已销售流向,按召回计划通知客户、收回或控制产品,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召回组织方。
第一步:核实召回通知和影响范围
应确认通知来源、产品名称、注册证或备案编号、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或序列号、唯一标识、召回原因、召回级别、执行时限和要求的处置方式。对电子邮件、聊天软件或不明链接发来的通知,应通过注册人备案人、供货者公开联系方式或监管信息核实,但核实过程不应延误必要的暂停销售和隔离。
第二步:立即控制本企业库存
- 在计算机系统中按产品、批号或序列号锁定,防止开单和出库;
- 将实物移入召回待处理区域或者采取等效隔离,设置醒目标识;
- 核对在库、在途、已拣货未发运、退货待验和第三方仓储中的全部相关产品;
- 记录控制日期、数量、库位、操作人和异常差异。
不能只在群里通知“别卖了”,必须让系统状态、实物标识和出库权限同时受控。
第三步:用销售记录定位每一个去向
应按召回标识范围查询销售记录、出库复核、随货同行、运输签收和退货记录,生成受影响客户清单。清单至少应能识别购货者、收货地址、联系人、产品、批号序列号、销售数量、发货日期和当前联系状态。对无法定位去向的差异,应立即调查,不应在报表中直接忽略。
第四步:通知客户不是只转发一张图
客户通知应当清楚说明受影响产品识别信息、需立即采取的停售停用或其他控制、产品保管方式、返回或纠正安排、联系人和完成时限。对已通知、已确认、无法联系、已销售使用、已收回或无剩余库存等状态分别记录。只发送不跟踪确认,不能证明召回信息真正传达。
第五步:收回、处置和数量对账
- 收回产品到达后单独接收和标识,不与正常退货或合格库存混放;
- 核对产品、批号序列号、数量、退回单位和产品状态;
- 按召回计划执行返回、检查、修理、软件更新、重新标签、替换或销毁等处理,不擅自改变方式;
- 将购进、库存、销售、退回、已使用、无法追回和处置数量对账;
- 按要求向注册人备案人或供货者反馈进度、差异和最终结果。
经营企业自己先发现严重问题怎么办
如果企业发现所经营产品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应立即停止经营,通知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购货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立即向企业所在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应等到正式召回文件到达才控制已知风险。
常见错误
- 只锁定本地库存,遗漏在途、第三方仓或已拣货产品。
- 按产品名称全部召回或全部放过,没有精确核对批号序列号。
- 只转发通知,不跟踪客户确认、库存和收回数量。
- 召回产品与普通退货混放,甚至重新入合格库。
销售追溯见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应该记什么;出库控制见医疗器械出库复核什么;物流异常见第三方物流异常谁负责;不良事件见经营企业不良事件怎么报。
法规依据
-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九条、第一百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一条
-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具体召回方式、时限和反馈频次应按本次经核实的召回计划执行。

